保定国有企业实行财务决算备案制度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13:17 国资委网站 | |||||||||
为保证企业2005年度财务决算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决算工作质量,根据省政府国资委有关政策,结合保定市国有企业情况,保定市政府国资委下发了《关于2005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情况备案的通知》,即实行企业决算情况备案制度。 通知要求:各企业应按照财务决算工作要求,认真做好200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并按时完成备案工作。各企业应于2006年1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保定市政府国资委上报
通知强调,保定市政府国资委对企业备案材料予以审查,并在收到备案材料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企业纠正后重新上报备案。在决算编报中,保定市政府国资委将对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情况进行抽查,对备案情况严重不实的,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