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中国第一家个体工商户在温州诞生。今年元旦是新《公司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温州市工商局特地加班为电脑租赁商王毅诚的“一人公司”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该市也因此诞生了全国首家“一人公司”。
“一人公司”也称独资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修订前的《公司法》只承认两个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和
“股份有限公司”。新《公司法》的出台,首次赋予“一人公司”合法的地位。
今年33岁的王毅诚几年前与人合伙成立了一家电脑租赁公司,但他一直想一个人成立公司。去年的12月27日,当他得知新《公司法》即将实施,其中规定凡符合股东资格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均允许投资设立一人公司后,就到工商部门咨询具体申报办法。但《公司法》实施恰逢元旦假期,温州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便放弃休息,特事特办,1日上午,为王毅诚开通了绿色通道,一个多小时后,王毅诚领到了注册号为3303002007781的营业执照。因此“温州市温信电脑租赁有限公司”便成为最早拿到营业执照的“一人公司”。
温州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认为,创业意识与进取精神是温州人精神的集中体现,国内第一家“一人公司”在温州问世,有其特殊意义。1979年11月30日,温州人章华妹成为中国第一份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申领者。李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