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面临第三次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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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07:20 信息时报 | |||||||||
前期工作已经启动,“问题专利”将被进一步遏制 时报记者 李智慧 记者日前获悉,我国专利法面临第三次修改,力求解决现有专利制度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包括改进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和授权方式,完善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制度等。其中,
据了解,我国1985年颁布的专利法,在经历1992年和2000年的两次修改后,现在正面临第三次修改。目前修改的前期工作已经启动,正在进行研究课题的招标。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介绍,除修改专利法以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将通过建议地方政府完善专利费用资助和奖励的政策,把资助重点集中在那些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发明专利上。 去年,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达到58.8万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量分别为11万件,都位居世界第一位。但一些没有任何创新内容的“问题专利”也同样存在,主要集中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两个领域。据介绍,产生“问题专利”的原因主要有二: 首先中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领域的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创新高度有限,申请的数量较大,中国目前采用的初步审查的方式必然带来授权专利良莠不齐的可能性。 其次,地方政府一些鼓励专利申请的资助政策尚有不完善的地方。比如,以专利申请数量作为衡量标准可能会导致少数申请人出于投机心理,将不做任何改进的现有技术申请专利,以套取地方政府资助。 相关报道 新版专利证书启用 日前记者获悉,从2006年1月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启用新版专利证书。这是我国实行专利制度以来,专利证书的第三个版本。据介绍,与前两个版本相比较,新版本专利证书有多处改进,更加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为专利权人服务的精神。旧版证书将专利证书与专利授权文书分开,给专利权人在领取证书、转让权利时带来了不便。新版证书将专利证书与专利授权文书装订在一起,改变了过去申请人先接到专利证书再接到专利授权文书的不便,同时也方便了权利人转让权利。在这次新版改革中,还首次出版了外观设计专利单行本。为了与国际接轨,新版专利证书采用A4版面,证书页采用防伪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