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擅自调高透支额度 超过限额应由银行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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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06:21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自己申请的银行信用卡最高透支限额本来为1万元,银行却在未告知持卡人的情况下擅自将透支额度调高为2万元,导致信用卡丢失后,持卡人多损失了1倍的钱。昨日,蓬莱的王女士将自己遇到的麻烦事告诉了记者,希望能有个说法。 据王女士介绍,她在蓬莱一家银行办理了个人信用卡可透支业务,最高透支限额为1万元。去年10月中旬,她的信用卡不慎丢失,并被人取出了1.9万元,在感到意外的同时,她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的刘志祥律师。刘律师答复说:“根据有关规定,银行与持卡人的合约如果没有对超限额用卡有明确约定,则视为双方无约定。另外,除非银行在信用卡章程中已注明,并通过发短信或其他持卡人认可的形式,通知持卡人调高信用卡透支额度,在得到持卡人同意后方视为确认调整。否则,银行发短信通知持卡人调高透支额度的行为,只是银行向持卡人“要约”,如果持卡人没有正式确认也视为无约定。” 因此,王女士超过约定限额的资金损失应由银行来承担。(记者 李俊玲)(来源:今晨6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