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成物业纠纷焦点市房管部门详解相关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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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03:3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月8日讯(记者 芦燕娟)我市为期两个月的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开始,从目前接到的投诉情况看,小区停车收费已成为物业纠纷的焦点问题。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小区停车纠纷多主要是因为小区停车位产权界定不清晰、业主对停车位的各种收费不了解造成的。 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张恒志处长介绍说,按照规定,小区停车收费主要有三种:车
据介绍,小区停车位一般分为车库、地下停车位、地上停车位几种。一般来说,车库、地下停车位在购房合同中会有明确的界定。“地上停车位是完全属于小区业主所有的,因为小区停车紧张,公用设施部分改成停车位的产权也是归业主所有。”张恒志特别强调。停车位的收费标准目前物价部门还没有明确规定,由产权人进行定价。属于业主的停车位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制定,收益也全部归全体业主,可用于小区专项维修资金,或用于共用部分的维护。对于小区的车辆看管费,市物价局有明确规定,地上车位看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个月80元,地下车位的收费标准为每月100元。因为地下车位需要灯光以及卫生维护等,所以物业公司按规定还收取一定的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