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06年将进一步加强税收立法执法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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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 16:5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8日电 (记者 江国成)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8日说, 2006年中国将在严格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的同时,加强税收立法,制订一系列税收法规。 他在8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说,今年中国将制订车船税暂行条例;修订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完善与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修订发票管理办法;制订耕地占用税、契税征管适用税收征管法的决定等。
他说,今年中国将继续规范税收执法,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禁止转引税款。要严格税收执法监督。 他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和对涉外企业的税收征管,完善跨国公司税收管理办法,强化非居民税收征管,加大反避税力度。” 谢旭人说,今年还将加强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对房地产业、娱乐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涉外企业税收和个人所得税进行专项检查,同时选择一些发案率高、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涉税违法案件处罚力度和查补税款追缴力度。(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