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合同价格预计上升5% 如涨幅过大政府将限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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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 10:17 新京报 | |||||||||
尽管煤炭企业希望电煤涨价,而且涨价已经成为趋势,但业内企业认为,涨幅不会过大,预计会上涨5%,因为一旦涨幅过大政府将会干预。 昨天,河南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煤炭专家李朝林表示,此前政府曾指出,电煤价格波动如果超出发改委预期,政府仍然将通过行政措施限价。因此,尽管电煤价格上涨是必然的,但上涨幅度不会太大是毫无疑问的。电煤价格在保持不会大幅度上涨的前提下,价格上涨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运销处仲伟军表示,安徽省内电煤目前的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相差100元/吨左右,这样大的价格差距显然是不合理的,应该采取市场化定价的方式,消除电煤价格的双轨制,把电煤价格提高到一个供求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合理水平。 不过,煤炭企业负责人普遍认为,电煤资源因为有足够的运力保证,不愁卖不出去,今年谈判应主要致力于市场煤上。电煤最终的谈判价格则应该接近市场价格,否则很难有实质性谈判结果。 李朝林认为,煤电双方应该根据2005年计划电煤和市场电煤的销售数量比例,结合计划电煤价格和市场电煤价格的高低,再考虑相关的一些影响煤炭价格的因素,按照加权平均的办法,计算出基础煤炭销售价格。按照今年煤炭市场电煤价格取消“双轨制”,实现市场化定价的要求,以测算出的2005年度的基础煤炭销售价格为参照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上涨比例,从而计算出2006年煤炭销售的最终签订合同的价格。 他同时指出,结合煤炭市场的供求情况和客户需求量的大小,把煤炭需求客户分成大、中、小客户,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保证电力煤炭价格上涨幅度不太大的大原则下,按照适度上调电煤销售价格的原则,划定煤炭销售的批量差价界线,按照批、零价格不同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煤炭销售价格,既稳定大客户,又吸引小客户,使大、中、小客户都能够从煤炭购销中得到实惠。而且还应该根据煤炭市场的电煤供需情况,按照电煤的品种、数量、质量及各个品种煤炭的市场供应的轻、重、缓、急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价。 据记者了解,根据国家的政策及目前煤炭产品的供求关系,不管采用什么样的定价办法和定价方式,都要保持今年的电力煤炭销售价格的总水平在保持相对平稳的基础上略有上涨。 本报记者 王冰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