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宁夏频道1月6日电 (马文锋) 1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检委等五部门联合在《宁夏日报》上发出《关于全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通告》,对共拖欠1937.4202万元贷款的805名公职人员曝光。
2004年以来,宁夏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清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村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问题,有关部门多次下发通知,要求欠债者必须限期还清贷款,
清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至今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此置若罔闻。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一项统计显示:在这些拖欠人员中,拖欠西吉信用县联社的人最多,共127人,拖欠隆德县、同心县、海原县、泾源县信用联社的,分别是93人、78人、75人、64人;被拖欠金额最多的是同心县联信用社,共社911.0919万元,占全区农信社被拖欠总金额的47%,"排"在二至五位的分别是固原市、隆德县、海原县、西吉县联社,金额分别是111.6615万元、106.907万元、101.1087万元、100.4785万元;头号拖欠者是同心县粮食局职工陈金祥,竟欠同心县联社3笔,分别是110万元、10万元、200万元,共计320万元;二号拖欠者也出自同心,是县财政局干部陈学文,欠县联社二笔,分别是200万元、90万元,共计290万元。这2人共欠了610万元。从欠款者名单上看,有三个问题很突出:一是同心县成为拖欠"重灾区";二是陈金祥、陈学文都有一次从信用社贷出200万巨款的"纪录",县信用联社金融管理上的漏洞需要查清;三是许多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欠债不还。
拖欠贷款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对清欠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在《宁夏日报》上对拖欠者曝光。自治区纪委等部门的《通告》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坚决果敢的态度,对以上通告单位和人员立即实施"三停"(停薪、停职、停岗)"三不"(不提拔、不调动、不加薪)措施,并做出组织处理,以保证清欠任务顺利完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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