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毕征 通讯员 穗法宣) 以虚报支出的方式侵吞公款,将巨额国企资金挪用至自己掌控的私人公司账户,原五矿国际货运广东公司总经理徐勇因涉嫌贪污29.6万元、挪用公款3315万元,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自1999年底开始,徐勇为牟取私利先后与他人在海南和广东两地分别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并以虚假身份资料化名“彭浩”与他人在深圳注册成立两家公司。
1999年12月,徐勇利用五矿国际货运广东公司总经理身份,指令财务人员将公款人民币200万元借与海南新晖房地产有限公司使用,其中人民币100万元被徐用于与黄某注册成立了海南汇鑫旅业有限公司。2001年8月至2004年6月,徐勇又多次指令财务人员为其办理借款及转账将公款划至其以化名掌控的深圳市国信华融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盈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账户,总金额高达1095万元。2002年10月,徐勇又指令财务人员开具未填收款单位的转账支票金额为人民币296238.6元,之后用三张假发票,以支付运费为由“平账”。经查,该款已划入深圳盈通公司账户。
2003年5月,徐勇向佛山一公司借款人民币150万元,用于归还之前给深圳市国信华融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另一家公司使用的部分公款。同年8月,徐勇指令财务人员以预付码头费为由将公款150万元用于还账。2003年6月,深圳市国信华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五矿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在深圳中深花园的房产物业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人民币750万元。2004年6月,该公司又向深圳市金融联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750万元用于还贷。后续贷不成。2004年7月至11月,徐勇先后7次将公款750万元划至深圳市金融联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以归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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