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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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 09:16 国资委网站 | |||||||||
各有关单位: 2005年是“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年。为总结“四五”普法5年来各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普法工作情况,积累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实现、保障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国务院国资委“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小组在企业和各地国资委报送先进典型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评选出国资委系统拟表彰的和向全国普法办拟推荐的“
现将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发送至国务院国资委“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小组办公室(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联系人:卫新华 朱晓磊 传真:010-63193366 电话:010-63193260 , 010-63193157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国资委表彰的中央企业“四五”普法先进典型表 二、国资委向全国普法办推荐的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典型表 三、国务院国资委“四五”普法先进典型(地方国资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