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1月5日电 (记者 王悦欣) 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署长杨立门5日表示,《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安排”)实施两年来,共有超过35亿港元的货物按“安排”批出。
杨立门5日在香港中华总商会主办的研讨会上致辞时表示:“安排”第三阶段于2005年10月签订,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除内地禁止进口的产品外,所有经本地制造商申请并
符合双方已商定的“安排”原产地规则的香港产品,均可享有零关税进口内地。
在“安排”的三个阶段下,双方已确定1370项货物的原产地规则。至于现在尚未确定“安排”原产地规则的产品,杨立门表示,经香港制造商申请,双方将在6个月内定出有关规则。
杨立门说,服务贸易方面,“安排”实施的三个阶段中,内地已同意向合计27个服务领域的“香港服务提供者”提供优惠待遇。“安排”第三阶段共有23项开放措施,涵盖法律、会计、视听、建筑、分销、银行等10个范畴。
杨立门表示,自“安排”实施以来,运作一直令人满意,不少香港公司,包括已在香港设立业务的外国投资者,已开始受惠于“安排”的开放措施。
杨立门说,工贸署共批出超过1万宗符合“安排”规定的原产地证书的申请,获批货品出口总值超过35亿港元。涵盖的产品包括纺织及成衣制品、食品、药物以及塑胶和塑胶制品。随着“安排”第二阶段新增大量可享受零关税产品类别,2005年的“安排”原产地证书的整体发证数目和货物总值都是2004年的两倍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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