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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太挤打的太贵 市民拼车出行遭遇法律尴尬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8:36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公交太挤、打的太贵、买车太远,不如和人‘拼车’。”近几年,一种几个人搭伙“拼”私家车来降低开销的出行方式在我市非常流行,花较少的钱就能享受到“专车”的待遇吸引了很多市民积极参与。

  市民青睐“拼车”

  在开发区工作的杜先生“拼车”上班已经快一年了。一年前他搬到石沟屯居住,当时每天上班很不方便,每个月的交通费也要120元。有一次他向楼上的邻居马先生提起乘车“苦恼”,有私家车的马先生正为养车压力大而发愁,于是两人便合伙“拼车”上班。杜先生每月交给马先生200元油钱。“平日上下班的高峰期,每辆公交车都塞满了人。现在每月只多花几十元钱和邻居‘拼车’,自己不用辛苦挤公交车,邻居也能贴补些养车费用,这是双赢。”杜先生对于自己的“专车”感到很满意。对于价格问题,选择拼车的市民都表示是双方自愿商定的。

  据了解,“拼车”现象不是最近才出现的,但目前已变得越来越公开,特别是在一些偏远的小区更不鲜见。油价、维修费等养车成本的逐渐攀高,让私家车车主感到了压力的不断增加。不少私家车主表示,“拼车”既方便他人,又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是双赢选择。日渐升温的“拼车”需求甚至催生出一些“拼车网”。记者在我市一家网站上就看到了专门的拼车板块,上面细致地划分出上下班搭车、长途搭车、旅游搭车等多个专版。

  遭遇“违法”尴尬

  记者从我市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到,私家车“拼车”出行无可厚非,但如果搭车人与车主存在金钱交易,按规定属于非法营运,应予以处罚。

  “这种行为表面看来是合情理的,但是并不合法。私家车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可以免费拉人。但如果收费就是非法营运。”市运管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拼车”并发生资费给付的行为已经是属于营业性道路运输范围内,但私家车因为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他们非法营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这种情况一旦被查出,就按黑车处理,依法罚款并扣车。

  除了管理部门表示“拼车”违规外,港城众多出租车司机也指出,“拼车”行为扰乱了正常的运输市场,对出租车的正常营运影响最大。出租车司机张伟就对记者说:“和打车相比,拼车价格当然便宜。虽然一般‘拼车’的人平常坐公交车的多,但‘拼车’肯定会抢走出租车的部分客源,而公交行业受影响就更大了。这样一来私家车主油钱省下来了,我们出租车的生意就没办法干了。”

  慎重对待“拼车”

  “选择‘拼车’的人认为这种行为合情合理,但如果出现交通事故,该由谁来负责呢?”法律界人士表示,不提倡市民“拼车”。烟台鑫希望律师事务所的曲江律师就表示,“拼车”的行为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因为正规的营运性车辆办有合法手续,按时缴纳各种费用,那么就会有定期的车辆二级维护、车辆乘客保险等,以确保乘客的安全,如果万一有事故发生时,理赔比较容易。私家车由于是非营运性车辆,不像营运车辆那样有旅客意外伤害险,一旦出事故就得不到保险公司相应的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是比较大的。

  按照现在的法规,“拼车”既违反了《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也冲击了出租车市场。但有关人士也指出,私家车拉座现象要辩证分析。在广州、深圳、上海等地,私家车拉座问题十分普遍,甚至还有专业的拼车顾问和拼车网站。在记者采访中,有车主表示拼车也是解决目前交通问题的一种方法,建议政府尽快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利用交通资源。(本报记者许杰)(来源:烟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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