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批复2005年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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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14:58 发改委网站 |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组织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公告的要求,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管理规定,对2005年东北地方申请的50项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在组织专家评审并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的基础上,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19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资金申请报告,并安排国家补助资金1.63亿元支持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建设,该批项目总投资约17.9亿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的精神,2003年底我委组织实施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在以往工作基础上,2005年“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化专项”主要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生物技术与医药产业、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重点领域继续开展工作,进一步突出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等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结合,促进东北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 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该专项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利用东北老工业基地现有的条件和能力,按照中央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为目的,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企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的提高,为东北地区的长期发展奠定技术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