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业银行敲定“老房贷”利率标准守信老客户可享优惠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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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03:0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月3日讯(记者周芳)今天从济南市商业银行获悉,该行针对老房贷客户今年的利率执行标准已敲定,守信客户享受优惠利率,失信客户只能享受上浮利率。 据介绍,济南市商业银行规定对2005年3月17日前发放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调整,即:一至三年(含三年)中长期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由原来的4.95%调整为5.76%;三至五年(含五年)中长期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由原来的4.95%调
为回报优质客户,济南市商业银行还确定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实施差异化政策。即:对2005年12月31日前没有拖欠贷款本息的优质客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可以实行在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的利率优惠政策。下浮后一至三年(含三年)贷款优惠利率为5.184%;三至五年(含五年)贷款优惠利率为5.265%;五年以上贷款优惠利率为5.508%。对2005年12月31日前已拖欠贷款本息的高风险客户执行基准利率或适当上浮,不享受利率下浮的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