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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电煤自主协商定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 15:47 第一财经日报

  年度合同量在20万吨以下的电煤,将不再纳入重点运力

  本报记者 王佑 发自济南

  发改委正式取消2004年出台的临时性干预措施,今年电煤价格将在国家监控情况下推动企业自主协商定价。而年度合同量在20万吨以下的,将不再纳入重点运力。

  昨日,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在济南召开。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表示,2006年我国的煤炭供需总量平衡,不会出现严重供大于求,但不排除局部地区、个别时段出现紧缺或积压问题。

  欧新黔说,2005年全年煤炭产量预计达到21.1亿吨,港口和主要用户煤炭库存显著回升,煤电运持续紧张的矛盾得到缓解。

  她强调,地方政府部门要积极协调

煤炭价格矛盾,防止煤价出现大起大落。如果市场电煤价格出现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政府将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采取临时性干预措施。同时,政府将建立中国电煤价格指数。

  国家电网公司总工程师赵遵廉对2006年的电力供需形势表示乐观。他预计,2006年全国最大的电力缺口低于900万千瓦,主要集中在华北和南方地区,其他地区基本平衡,西北地区供大于求。

  江西一家发电厂的与会人员熊先生对取消电煤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表示担忧:“放开价格后,电力和煤炭企业会在价格上继续进行一番争斗。产煤的当然希望放开,而且一家公司给电力企业的煤炭价格是一样的。可每个电力公司的发电成本都不一样,能够接受的价格自然也不同。”

  不过中销公司的王先生认为,市场一旦放开,也不代表煤炭公司就要提高价格。“目前部分煤炭的市场价已经达到了一个峰值。”

  对于电煤运输,

铁道部和交通部将只“保大保重点”。

  2006年,铁道部重点煤炭铁路运力调控目标为6.9亿吨,比2005年增加8885万吨。欧新黔表示,今年铁路运力配置将实行单笔合同20万吨以上的结构优化,大宗运输的电煤、出口煤,原则上达不到20万吨的,不纳入重点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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