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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明确二手房交易个税实施细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 03:36 每日经济新闻

  李灵每日经济新闻[2005-12-30]

  广州二手房20%个税新规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每日经济新闻》昨日从广州地税局获悉,个人转让房地产税收政策的实施细则已明确。地税局税政二处副处长潘仲其表示,细则对此前广州市民最为关注的“唯一自住房”和“合理费用”概念都作了明确解释。

  潘仲其指出,唯一自住房将以产权人持有的房产证来确认。如果房管部门的资料显示该名产权人有多个房产证,则不能享受免税优惠。潘仲其表示,毛坯房的装修费是交楼后再装修的费用,不能算进合理费用中。煤气管道安装费用、发展商卖房一起赠送的家电以及贷款利息等都不能算进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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