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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杂志:2005年的矿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13:25 和讯网-《财经》杂志

  真正启动以产权改革为标志的煤炭行业深层次改革,推行煤矿资源公开竞拍体制,从而消除权力对煤炭资源的控制权和分配权,以市场手段实现煤炭产业的优胜劣汰、合并重组——这是打击“官煤勾结”的釜底抽薪之举,亦是矿难的治本之策

  □ 本刊记者 汪海明/文

  冬日午后的阳光静静照耀着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刘官屯村。这是中国北方很普通的一个村落,此时它进入公众视野,是因为2005年12月7日下午15时15分,刘官屯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截至记者发稿时,官方公布此次事故造成91人死亡,17人下落不明。

  12月15日,记者造访刘官屯煤矿。矿区早已停工,一片冷落萧条,只有事故处理人员还在忙碌。接待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搜救工作还在进行中。”

  但知情人告诉记者,发生事故已经一周多了,由于井下部分地区瓦斯、一氧化碳等条件复杂,被困矿工获救希望渺茫。果如是,唐山“127”事故的死亡人数将超过百人。

  在此次矿难发生之前,2005年11月27日,黑龙江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煤尘爆炸,171人遇难。短短十天时间,连续发生两起百人以上煤矿事故,使2005年最后的日子显得格外悲怆。

  沉重的数字

  如果唐山刘家屯煤矿“127”矿难中失踪的17人最后被证实遇难,2005年百人以上遇难的矿难会有四起之多

  2004年的最后一期《财经》杂志,选择了“矿难”作为年度话题。封面文章“矿难探源”指出,要解决矿难乃至整个煤炭行业的问题,“最根本的取向,只有加快煤矿领域的体制改革——改弦更张的深层次改革”;否则,大量的矿难仍将不可避免,煤炭行业也不可能得到良性发展。

  进入2005年,《财经》和其他媒体一道,关注着煤矿事故和煤炭行业的改革进程。但是,在2005年行将结束的时候,人们发现,频繁的矿难依然在考验着人们的神经,煤炭行业的改革依然停留在浅层面,徘徊难前。

  2005年1月17日,国家安监局副局长梁嘉琨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2005年将力争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消灭死亡百人以上煤矿事故。事实证明,这仍然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据来自国家安监总局的数字,2004年,全国煤矿死亡事故3639起,死亡6027人。2005年的全国煤矿的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目前尚无最终的确切数字。但2005年12月23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再从“特大事故(10人到29人死亡)”和“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这两项重要的指标来看,2005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极有可能超过2004年。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公布的数据,截至2005年12月18日,全国煤矿企业发生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特大事故56起,死亡1710人,同比增加16起、703人;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1起,死亡961人,同比增加三起、438人。

  数据还表明,1949年至今,全国死亡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共发生22起。可是,在2004年就有两起;而在2005年,至今已有三起。它们是——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214”事故(214人)、广东梅州王槐镇大兴煤矿“87”事故(123人)、黑龙江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1127”事故(171人)。如果唐山刘官屯煤矿“127”矿难中失踪的17人最后被证实遇难,则还将增加一起!这使得国家安监总局今年初确定的“消灭死亡百人以上煤矿事故”的目标完全落空。

  “大矿大难”和安全欠账

  推进国有资本退出煤炭行业,如此则可以通过出售股份换来资金,解决国有煤炭企业安全历史欠账问题;同时政府部门可以腾出手来一心一意抓安全监管,改变自身功能错位的尴尬处境

  “大矿大难”成为一个特殊词汇,引起人们广泛关注,是从2004年的河南大平矿难和陕西陈家山矿难开始的。这两次矿难分别有148人和166人遇难。

  2005年,这一情况并未得到改变。几起百人以上的矿难都和“国有重点煤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广东梅州王槐镇大兴煤矿原是国有煤矿四望嶂矿务局边缘的一个小矿井,大约在1993年前后,被当地小矿主、后来的大径里煤矿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云高收归己有。四望嶂矿务局曾是广东省最大的煤矿之一。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是原唐山市汇达集团公司所属国有地方煤矿基建井,原设计能力30万吨/年,2002年改制为唐山恒源实业有限公司。它们都是从国有煤矿转制而来。

  黑龙江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和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则都是国有重点煤矿。它们开采的大多为深置于地下的“井工矿”,常伴有较高瓦斯含量。且众多老牌国有煤矿企业既面临资源枯竭的威胁,又肩负赡养老职工、保证就业等多重责任,经济实力制约了安全投入,致使安全管理隐患重重。

  以今年2月14日阜新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矿难为例。在这次事故中,海州立井背负的沉重使命——年生产150万吨煤,创造3000个就业岗位,以掩护阜新煤矿渡过难关——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引发矿难的原因之一(参见《财经》2005年第4期“海州立井悲剧”)。

  2005年11月27日,黑龙江省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爆炸事故。当时井下共有242人作业,其中73人生还,169人死亡,同时地面还有两名工人遇难。这也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国务院调查组在“事故通报”中揭示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片面追求产量,忽视安全;超强度、超定员组织作业;劳动组织管理严重混乱,违章现象严重等。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曾指出:“矿难的原因之一是我国煤矿长期投入不足,安全欠账严重。”2005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梁嘉琨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中国国有煤矿的安全投入欠账达500多亿元,生产设备超期服役的约占三分之一。在2004年全国生产的19.6亿吨煤中,7.6亿吨缺乏安全保障能力,其中2亿吨根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孙家湾矿难发生后不久,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拨付30亿元的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这是近年来对于这一项目的最大规模投入。9月,30亿元的资金分三批拨付到位,注入国有大型重点监控煤矿。

  但是,对于500亿元的欠账,30亿元仅仅是杯水车薪。决策层也考虑到靠改革使得煤炭行业走出矿难困境。6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及煤炭业改革,是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

  这体现了政府在煤炭行业改革上,仍因循既有的由政府主导对煤炭产业进行整合的思路。有专家担心, 此思路下的改革,会重新回到以前政府“既要管生产、又要抓安全”的老路,而国有煤矿企业在生产压力与安全保障之间的两难困境,常常是矿难特别是特大矿难的诱因之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钱平凡认为,正确的改革方向,是在煤炭行业引入市场机制和实现国有煤炭企业股权多元化。中国的煤炭行业长期处于垄断状态,国有煤炭企业尽管近些年进行了公司化改革,部分优质企业海外上市,但总体而言,大型煤炭企业鲜有外部资本进入,重组改制迟缓。

  他认为,应大力推进国有资本退出煤炭行业,如此则可以通过出售股份换来资金,解决国有煤炭企业安全历史欠账问题;同时,政府部门可以腾出手来一心一意抓安全监管,改变自身功能错位的尴尬处境。

  “官煤勾结”何时休

  “官煤勾结”并非祸起市场化改革,而恰是市场化改革不彻底所致

  政府高层对频繁发生的矿难心急如焚。2005年2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总局”,从副部级单位变为正部级。2月28日,李毅中从国资委副主任的位置上调任为国家安监总局局长。同时,全国每个省份都建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各地市大部分也都成立了安监机构。全国安监、煤监系统专职的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近3万人。

  2005年,堪称中国煤矿的“监管之年”。全年实施停产整顿矿井12990个;验收矿井6828个,其中验收合格矿井5209个,验收合格率76.3%,验收不合格矿井1619个,不合格率23.7%;提请政府关闭矿井2061个;已经实施关闭矿井2411个。另外,关闭非法矿井10636个。

  在2005年煤炭行业的整顿中,更具有雷霆万钧之势的,是针对“官煤勾结”的“撤股风暴”。

   2005年8月7日,广东省兴宁市大兴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123名矿工死亡。事故调查组发现,该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身份竟是国家公职人员。

  据广东省纪委此后公布的情况,大兴煤矿“之所以置省政府的三令五申于不顾,长期顶风违法开采,与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个别领导和少数工作人员收受矿主的钱物、违规为其发放生产许可证、放弃监管密切相关”(参见《财经》2005年第16期“追问兴宁矿难”)。

  兴宁矿难之惨烈,令背后的“官煤勾结”显得异常刺目。事实上,这种现象并非广东所独有,而是煤炭行业相当普遍的现实。对此,李毅中一句话在民间传诵不已:“腐败不除,矿无宁日!”

  兴宁矿难之后15天,即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要求“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自《通知》下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撤出投资,逾期不撤出投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8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坚决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通知规定,必须在2005年9月22日以前撤出投资,并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就地免职。

  在2005年12月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监察部通报了对广东梅州兴宁矿难等六起特大矿难的处理决定,2名省(部)级干部、18名地(厅)级干部、41名县(处)级干部等受党纪政纪处分。陕西省原副省长巩德顺受行政记过处分,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受行政记大过处分。

  但是,所有这些都是行政性措施,其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据媒体报道,截至9月22日,内蒙古无一官员撤资,甚至有官员宣称“宁不当官,决不撤股”。广东及河北等地主动撤资的也为数寥寥。后来,几个省清理工作的最后期限已延迟。

  最新的数字是,到目前为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在煤矿有投资的登记人数为4878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21人;登记入股资金7.3724亿元,已经撤资5.6249亿元。

  很多人相信,这些只是一小部分而已。更何况“官煤勾结”中的“官股”,更多的可能是以“暗股”、“干股”的形式存在的,清查起来相当不易。

  出路在哪里?兴宁矿难后,出现了一种舆论,认为煤炭业完全国有的时候,没有“官煤勾结”,也没有那么多的矿难。腐败和今天的矿难频繁,“都是市场化惹的祸”。

  对此,钱平凡指出,“官煤勾结”并非祸起市场化改革,而恰是市场化改革不彻底所致。

  1996年,国家确定了“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实行有偿开采”的原则,矿业权市场化改革由此起步。但是,改革步伐缓慢,矿权市场并未真正放开,由市场主导的资源价格机制始终没有形成。国有煤矿可以从国家手中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所获得的大量矿权,私人资本则倾向于以寻租的方式从权力者手中拿到并维持采矿权——这正是“官煤勾结”的本质原因。

  基于此,欲制止“官煤勾结”,应真正启动以产权改革为标志的煤炭行业深层次改革,推行煤矿资源公开竞拍体制,实现煤炭资源市场化,从而消除权力对煤炭资源的控制权和分配权;以市场手段实现煤炭产业的优胜劣汰、合并重组。这是打击“官煤勾结”的釜底抽薪之举,亦是矿难的治本之策。

  然而,如今政策制定者“限小扶大”和行政化整顿矿权的思路,却向着另外的方向渐行渐远。

  2005年,中国的煤炭行业在血色中开篇,亦在血色中收尾。新的一年煤矿安全形势又会如何?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闪淳昌曾指出,造成目前矿难多发局面的原因,是多年发展中的沉疴已到了爆发期。围绕煤炭已形成不少利益共同体,给安全生产监督造成了阻碍。此外,还有专家指出,目前许多国有重点煤矿相继进入衰老报废高峰期,发生事故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2006年即将开篇,煤矿安全无法让人乐观。当今之计,除了加快启动市场化取向的产权改革,别无他途。

  本刊记者李其谚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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