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商行掀起二次革命 跨区域发展新政颁布在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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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02:23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本报记者 徐海慧 尤越 发自上海 北京 12月28日,由安徽省6家城市商业银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的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成为中国第一家由省内地方金融机构重组而成的地方性商业银行,此举也拉开了中国120家城市商业银行重组的序幕。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在徽商银行揭牌仪式上表示,银监会将坚持“分类监管、扶优限劣”的监管原则,根据发展状况允许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他指出,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准入标准体系是,按照骆驼评级的基本框架,主要从资本、资产、管理、盈利以及流动性等五个方面从严设置指标,同时也考虑了其他准入因素(如营运资金等)。 据悉,《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即将下发,该办法对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的审批更具操作性,增强了监管透明度。 据介绍,城市商业银行申请设立异地分支机构,分为省内和省外两类,对其审批实行分级准入标准。总体来看,对于申请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城市商业银行,各项指标必须达到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中等以上水平。 不久前,上海银行刚刚宣布获得银监会批准成为全国首家跨区域发展的城商行,其首家异地分行宁波分行尚在筹建之中,而晋商银行的筹建申请也正在等待有关部门的批复。银监会此时推出相关政策,对城商行掀起“二次革命”,打响跨区域发展攻坚战,无疑是有力的催化剂。 唐双宁指出,城商行跨区域发展要坚持四个原则,这四个原则在具体审批时将从严掌握并坚持:一是达标原则,申请机构必须达到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中等以上水平;二是有利原则,须有利于地方经济、有利于中小企业、有利于城市居民;三是适合原则,审批时着重考察新设机构是否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四是市场原则,不受任何部门的行政干预。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徽商银行的成立不仅有利于安徽城市商业银行增强整体实力,实现资源共享和合理配置,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也为将来其他城商行联合重组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我国银行业第三梯队———“城商行”的内部整合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