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2月28日电 (记者 杨三军)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防洪减灾经济效益显著,全国七大江河以及太湖流域防洪减灾的直接经济效益达3.4万亿元,是同期防洪投入资金的10倍以上。这是记者从国家防总在此间召开的相关会议上了解到的。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秘书长、水利部副部长鄂竟平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依靠兴建的防汛抗旱体系,战胜了发生的历次大洪水,确保了大江大河、大中城市、重要交通
铁路干线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据分析,按照2000年不变价格估算,1949年至2005年全国七大江河以及太湖流域防洪减灾的直接经济效益达3.4万亿元。新中国成立以来,曾经三年两决口的黄河中下游安澜56年,直接经济效益在3600亿元以上。20世纪90年代我国相继出现了几个大水年,其中1991年太湖流域大水防洪减灾效益90多亿元,1996年全国防洪减灾效益达4800亿元,1998年7200亿元,2003年淮河防洪效益104亿元。
鄂竟平说,随着对大江大河的治理,防洪标准的提高,江河决堤、洪水泛滥、肆意成灾的局面得到扭转,主要江河中下游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防洪减灾效益显著。1931年大洪水时,长江干堤决口300多处,长江中下游几乎全部受淹,淹没面积380万公顷。1998年洪水,长江干堤只有九江大堤一处决口,而且几天之内堵口成功,淹没总面积32.1万公顷,且多为洲滩民垸,不到1931年淹没面积的10%。当年长江流域农业生产仍然获得了较好收成。
据统计分析,1949年至2005年,我国七大江河及太湖流域防洪减淹耕地1.53亿公顷,平均每年减淹耕地273万公顷。按照每亩粮食产量250公斤估算,新中国成立以来,这些地区防洪减免粮食损失5.74亿吨,年均减免粮食损失1043万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