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助理指出扩大规模是2006第一要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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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 09:42 中国财经报 | |||||||||
范春荣 本报讯“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与范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第一要务。要通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和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来扩大政府采购项目与范围,达到法律所要求的目标。”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弘力在财政部日前召开的2005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对今后一段时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做出了部署。
张弘力认为,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政府采购制度是否完善和健全的一个重要标志,直接反映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的广度与深度。目前,无论中央还是地方的采购规模和范围与法律规定和规范化管理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为此,今后要在项目品目上增加体现节能、环保等政策要求的项目,尤其是关系到群众利益的公共项目等加强对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管理,同时规范不实行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在资金范围上要将中央补助专款和年中追加的预算资金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在采购规模上要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做深做细,与此同时规范部门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扩大政府采购制度的约束范围,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和利用以信息技术为支持的政府采购新方式促进政府采购上规模。 张弘力总结了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中央单位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并着重强调了《政府采购法》自实施以来,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遏制腐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张弘力指出,中央单位具有点多面广、单位级次多、采购项目复杂等特点,明年要继续按照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五个目标、四项原则及六大任务”开展工作,同时着重做好“扩大规模、健全制度、理顺机制、促进规范、发展功能和加强监管”六项工作。他认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绝非权宜之计,而是一种必然趋势。它不仅是财政支出的改革,还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据了解,这是《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财政部首次召开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国库司司长詹静涛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他要求中央各部门要深刻理解政府采购改革目标的内涵,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开展,重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的发挥,加强规范化建设。 来自中央、国务院等各政府采购部门的200多人参加了这次会议。会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卫生部、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农业部、国家统计局等8个单位进行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还对外交部、税务总局、教育部、体育总局等18家2004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先进中央单位进行了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