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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明确 含月入不足1600人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 00:43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 (记者 张培娟) 从2006年1月1日起,凡是取得个人所得收入的人员都要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信息申报,其中包括应税所得未达到个税起征点1600元的人员。这是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的。

  《办法》规定,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
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扣缴义务人是指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的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务、户籍所在地、有效联系电话、有效通信地址及

邮政编码等。对于非雇员(不含股东、投资者),扣缴义务人还应加报其工作单位名称等;而对于股东、投资者,扣缴义务人还应把公司股本(投资)总额、个人股本(投资)额等报送税务机关。

  实行全员全额扣缴后,对于纳税人而言,可以更加清楚地掌握自己的纳税信息。特别是在贷款和出国时,可以很方便地得到税务机关出示的完税证明和详细纳税信息。

  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副局长陆坤表示,目前一些信息化程度较低、人员流动大、外聘人员多的单位,实行这一政策还有一定难度。但这是

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发展方向,更是下一步查验高收入者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情况真实与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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