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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重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21:43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劳动合同法》(草案),最大的特点就是突出体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我们来看看草案中都有哪些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法》(草案)中,首次提出了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针对不少企业利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做法,《劳动合同法》(草案)不仅延续了《劳动法》中关于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规定,而且还
进一步细化为:非技术性工作岗位、技术性工作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试用期分别不得超过1个月、2个月和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同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金烈: 这里规定试用期不得低于多少,那么,我也提出来,你不能试用期内给一点钱,也不给劳动保障,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完全有必要的。

  此外,草案对用人单位恶意欠薪、拖欠经济补偿的,除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外,还规定了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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