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长春市规模以下民营工业、无资质等级的民营建筑业、民营交通运输业、民营的服务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抽样调查工作,12月23日,长春市统计局召开县区统计局长工作会议,具体部署民营经济抽样调查工作。
会上,市统计局局长张威指出,民营经济抽样调查工作是“发展杯”竞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经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市局成立了民营经济统计调查处(暂为临时机构
),具体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调查和分析。同时,成立了长春市民营经济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和分工。
张威要求,县(市)区(开发区)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是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协调完成好民营经济统计抽样调查工作;二是要向县(市)、区主管领导做好汇报,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争取在经费等问题上得到足够的支持和保证。三是要根据工作量抽调一批责任心强、业务过硬。最好是参加过经济普查工作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把好数字质量关。
会后,市统计局发放了“民营经济抽样调查”工作安排表,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于12月30日前,将领导小组负责人、小组成员、计划培训时间、计划上表时间、主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上报到市统计局民营经济统计调查处,为下一步长春市民营经济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吉林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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