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邬静娜
“央行一直在以积极的态度推进(小额信贷试点)。”一位接近央行的专家指出。
“央总行对我们的试点方案实行的并非批准制,只是进行了备案。”12月20日,山西平遥试点筹备小组组长、平遥县县长温启华介绍说。据上述接近央行的专家了解,根据此前
的方案,地方试点方案都需报央总行批准以后才能实施。这一小小变化,反映出央行推动小额信贷的急切心理。
而据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此前透露,有关的监管方案草稿还在与银监会协商过程中。
“只贷不存”外资止步
今年5月,央行将陕西、四川、贵州、山西四省确定为实施小额信贷的试点地区,并进一步定性为“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
“我们这里没什么进展,招投标的标书也还没有做好。”央行贵阳支行金融研究处副处长孙涌说,他一直参与江口试点的工作。尽管他声称江口试点正在按计划推进,但对具体工作“无可奉告”的表达中多少有些无奈。
江口试点方案的独特之处在于面向中外小额信贷机构招标,最初的本意是希望能够吸引3~4家专门的小额信贷机构来操作试点。一家专门做管理,其余几家出资。这样做的优势是能够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经验。
但“国外的投资者对如何保障自身利益非常看重。”据参与江口试点工作的一位专家说,国外投资者对利率不得超过4倍基准利率,只能在试点区域操作的规定有所异议。投资者更建议,作为初始状态的“只贷不存”投资机构,应给予适当发展预期,希望能够在条件成熟后转成小额贷款银行,也就是说能够拿到金融牌照,允许吸纳存款。根据农村金融实际设定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比例等指标,以此作为小额信贷机构转变为银行的门槛。试点还应该规范由谁发放牌照,由谁监管等问题。
“在目前这些问题都没有明确答案的情况下,他们(指国外的潜在投资者)很难投入。”上述接近江口试点的专家称,能够解答上述疑问的监管框架的出台势在必行。
监管未决 实践先行
监管框架、利率自由以及专门的运作机构,是实现小额试点“可持续发展”的三大基础条件。
央行贵州支行罗永国处长说,此前央行的意思是专门就此制定管理办法。
“但具体这个管理框架何时能出来?我们也在等。”据了解,监管部门内部对如何要求小额信贷试点,如何监管等问题,长期以来都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但央行始终强调应以市场化为导向,这就意味着为“只贷不存”模式过渡到商业性、可持续发展的小额贷款组织预留了发展空间。待时机成熟后,这种“只贷不存”的投资机构可少量吸储,或是提供批发性的贷款资金,甚至转化为小额贷款银行,以便进行更大范围的融资。而在目前,央行已经明确短期内不能吸储。
上述专家则在日前的一次小额信贷研讨会上透露:“具体的小额信贷组织可以通过再注册的方式进入到试点县市以外的区域。”这就为跨区域经营开辟了新的道路。
上述接近央行人士在此后不久的一次公开场合中明确指出,在此后的小额信贷试点实践中,可能会实践先行。也就是说在没有监管框架的情况下,先开始做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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