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介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CCTV记者] 李主任,我们都知道从国资委成立之后认真履行了出资人的责任,同时在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中也起到了很多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在这个过程中,不
可避免的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很多职工的权益在这个过程中也受到了损害,包括很多的职工面临着可能下岗、分流、再就业的困境,或者有的职工被买断工龄,生活出现了一些困难。面对这样的一种情况,在下一步国有企业的改革中,我们将怎么样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有什么样的措施?能不能分析一下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
[李荣融]你说的问题客观上是存在的。前些年这个现象存在的比较多,那是高发期,从去年以来应该说大有好转。产生这个问题,我认为主要的原因是责任不到位。因为我们国资委是在2003年才成立的,在这之前没有明确哪个主体。国资委建立以后那就很明确这个责任是由各级国资委来承担。所以,我们开始从法律、法规入手,颁布了一系列相应的法规,规范国有企业的改制,规范国有资产产权的转让,在这基础上加强监管。这个监管包括职工,也包括我们工会以及相应的社会舆论的监督,政府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所以,总体的工作推进应该说是有效的。
目前上述现象大有好转,但是原来存在的问题还要不断去纠正。我也想强调的就是在市场竞争中,企业总有生有死,但是核心一条都要依法规范的去办,企业依法经营,职工同样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我相信情况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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