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台商协会荣誉会长林荣德表示,昆山2000多家台企,至少1000家有这个需求
本报记者 袁飞 发自上海
国家开发银行和国台办昨日公布《台资企业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6万多家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台资企业喜获一份“圣诞大礼”。
《暂行办法》于3个月前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国台办共同签署,《暂行办法》决定提供开发性贷款额度共300亿元,协议合作期限5年。
负责该项目的国开行业务发展局项目一处的王先生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暂行办法》解决了台资企业借款管道问题,这次定下的短期贷款是一年以下,中长期贷款为三年以上。
贷款项目涉及面广
《暂行办法》规定,台商在大陆注册的合作经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独资经营企业(包括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经国务院批准的台商投资区以及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都可申请贷款。贷款项目涉及农业、能源、交通、电子、原材料等领域,同时也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适应国际市场需要的出口基地建设项目,资源开发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以及循环节能开发项目,以及有利于促进西部大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等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项目等。
贷款按期限分为中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按币种分为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政策执行。申请程序为台资企业将申请材料,包括贷款申请函、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有权部门关于项目、土地、环保以及规划的审批文件(核准或备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报表等,同时报所在地省级台办和开发银行分行。大型台资企业集团可将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国台办,同时报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营业部。
50%台企需要融资
对于这份“大礼”,昆山台商协会荣誉会长林荣德连连称赞:“这个办法很好、很好,大家期待很久了。”他透露,最少有50%的台资企业需要融资,像昆山2000多家台企,至少1000多家有这个需求。
上海台资企业协会会长叶惠德同样也是喜形于色:“这表明国家对台商越来越重视,台商的机会越来越好。当然300亿元贷款应该照顾面要广,要具有普遍性,不局限于某个领域,尤其是那些小规模的企业。”
浦东台湾经济研究中心秘书长盛九元认为,《暂行办法》的出台,表明国家对于促进两岸经贸决心更大,考虑台商的实际需求。国家对台商投资的政策导向越来越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从投资领域和地区进行倾向性的引导,希望台资企业尤其是中小台资企业到西部、东北、中部地区去发展。
盛九元表示,这300亿元专项贷款对广大台商融资需求来说是不够的,现在大陆6万余家台资企业,90%是中小企业,所以他更希望是把300亿元作为担保基金,把它的作用延伸出去,发挥更大的功效,满足台商迫切的融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