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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委与国家开发银行签400亿元额度金融合作协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 18:5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杨维汉) 国家民委与国家开发银行21日在京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在首期规划的5年合作期内安排政策性贷款400亿元人民币额度,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与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李德洙说,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利用政策性信贷资金支持民
族工作,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对于少数民族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双方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通过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政策扶持与政策性信贷支持的相互配合,对于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全面进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将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

  陈元表示,开发性金融合作的实质是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和

开发银行的融资推动优势,推进市场建设、信用建设和制度建设。国家开发银行将充分发挥金融的先锋、先导、先进作用,不断开发适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金融产品,通过金融手段,把国家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

  据了解,十多年来,国家开发银行累计支持少数民族地区962个项目,共发放贷款2832亿元,占全部贷款的16%。(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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