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钟鞍钢
又到岁末年初,欠薪引发的群体事件又不时在媒体上引起人们的注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又被提上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中了解到,广东省东莞市2004年5月至今年10月,劳动部门处理的欠薪逃匿案件多达156起。拖欠工资特别是欠薪逃匿引发的劳动者群体事件不断增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劳动法执法检查组的问卷调查显示,在最近一年中有7.8%的员工被拖欠过工资,工资平均被拖欠3.2个月,人均被拖欠金额2184元,问题严重的省有16.1%的职工被拖欠过工资。一些国有困难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仍未根本解决。建筑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还很突出,有的企业前清后欠,有的经营者甚至把欠薪当作谋利手段,拖欠后恶意逃匿。
有关专家呼吁,应研究制定有效办法和措施,为从根本上解决工资问题提出制度保证。认真监督企业工资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欠薪逃匿者的追查力度。要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点,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设立以地方财政资金为主的垫付拖欠工资的应急基金,解决劳动者的临时生活困难。研究在刑法等相关法律中,增加对欠薪欠保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条款,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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