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贷下月起执行新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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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 15:5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熊焱)今年3月17日以前办理住房贷款的用户,明年起还款时就要执行新的房贷利率了。记者了解到,建行、工行、农行等各大银行已经在网点张贴公告,从2006年1月1日起,对这些老房贷将改按商业性贷款利率执行。 昨天,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宣布,从2006年1月1日起,该行将对2005年3月17日以前发放的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的个人住房贷款(不含公积金住房
今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的通知》,宣布个人住房优惠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6.12%执行,银行可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实行下浮10%的优惠,即5.508%。3月17日前办理房贷的老客户,房贷利率将从明年1月1日起调整。 贷款利率调整的同时,罚息利率由每日0.21‰调整为贷款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30%。如果按照银行对大多数客户执行的5年期以上商业房贷利率5.508%来计算,银行新执行的年罚息利率为5.508%×(1+30%)=7.1604%,日罚息率则为7.1604%除以360,等于0.1989‰,比原来的0.21‰下降0.0111个千分点;如果银行执行的是五年期以上6.12%的基准房贷利率,那日罚息率为0.221‰,比原来提高0.011个千分点。 银行人士还提醒,即便是最优惠的贷款利率,也比调整前略有提高,每月的还款额有所增加。所以,2006年1月份还款时要注意,以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银行无法扣款,给自己造成罚息损失,留下不良信用纪录。 网络实习生:齐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