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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能耗指标将公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 09:5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 (记者 丁国元)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办和国家统计局日前下发通知,从明年开始实施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通知》明确提出,从2006年开始,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办、国家统计局将于每年6月底联合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各地区的万元GDP能耗、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万元GDP电力消费量指标。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结合构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实绩考核评价
体系,研究建立GDP能耗指标考核机制,将能源节约目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

  有关人士称,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是引导各地区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确保“

十一五”GDP能耗降低目标的实现、加快建设
节约型社会
具有重要导向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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