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试水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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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 04:18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王思睿 发自上海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从上海市城市投资建设与节约型社会构建研讨会上获悉,“十一五”期间,上海将加快环保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利用经济杠杆形成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的机制,放宽各类社会资本对环保设施的投资领域。允许和鼓励社会、民间、境外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生活垃圾处理领域。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综合发展处处长吴仁勇向记者透露:“我们会考虑以政府采购和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形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 “十五”期间,上海市完成生活垃圾处理投资约51.73亿元。“十一五”期间,上海在此方面的投资将达73亿元,用于17项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将新建、扩建10座生活垃圾设施,新增处理量8900吨/日。这73亿元的投资,并非全部来自市、区财政资金,更多来自各类企业的投融资。 据有关资料显示,以每平方公里GDP的效率计算,上海是东京的33%、巴黎的43%、纽约的50%、首尔的61%。在资源使用效率低下的背后,上海废旧物再生利用市场迟迟打不开局面。 “上海全年仅废旧沥青就有80万~90万吨,一方面多数废旧沥青被当做废弃物丢弃,一方面每年需要进口数百万吨沥青和碎石骨料。”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宋赤民认为,环保投融资改革的薄弱环节在于相关法制、法规保障的缺失。 “深层次的问题在于政府部门综合运用公共政策的能力不强,缺乏针对性的管理制度。”他认为,创设一套从废旧沥青产生的源头到现场使用的管理制度是首要任务。现有制度难以运用经济杠杆和法律制度激励企业成为沥青旧料再生利用的主力军。此外,现有法律缺乏强制性使行业中的设计、招投标、建设管理、施工将利用再生旧料成为自觉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