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州统计局、州人事局、州财政局、州编办四家联合制发的《海南州乡镇统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要求成立州、县两级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2006年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乡镇统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乡镇统计站是县统计局的派出机构,负责本乡镇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统计工作,全面把握本乡镇总体经济的发展状况;乡镇专职统计人员实行县统计
局垂直管理,40个乡镇核定48名行政编制,人员编制从现有的乡镇行政编制中调剂解决,人员编制划转、到位在200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县统计局由一名副局长负责乡镇统计人员的管理工作;统计人员的工资、办公经费、统计事业费和统计人员住村伙食补助等列入各县年度财政预算,拨入县统计局,由县统计局统一管理;人员工资、业务经费从2006年元月1日起实行;随各县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乡镇统计工作投入,解决交通、网络工具,改善办公条件,办公用房由各乡镇政府统一解决。
这一举措从根本上解决了乡镇统计站机构和人员问题,为稳定乡镇统计队伍,强化基础建设,将乡镇统计工作逐步引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青海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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