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要求做好特困低保人员优惠工作
本报兰州12月18日电 记者 曾华锋 报道:经过多方论证和兰州市政府、甘肃省物价局审批,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每吨0.90元涨到1.45元,从明年元月开始执行。
今年10月10日,兰州市物价局主持召开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听证会。申请方兰州市供
水集团提出,由现行平均每吨水价0.99元,建议调整为平均水价1.59元。根据各水种售水比例、性质和受益不同,具体建议:工业一次专用水调为0.60元,工业二次专用水调为0.90元,工业用水调为1.95元,经营服务用水调为2.70元,居民生活用水调为1.65元,行政事业用水调为2.00元,特种行业用水调为10.00元。部分听证代表认为,由于此次调价幅度过高,平均调价幅度达到60%,居民生活用水比现行价格提高了83%,不利于保障城市低保用户的利益。一些市民也认为涨幅太大。在充分考虑听证代表意见和民意的基础上,兰州市物价局重新核定了新的调价标准并上报市政府、省物价局审批,最终确定了新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甘肃省物价局在《关于调整兰州市城市供水价格请示的批复》中,要求兰州市物价局积极做好对特困低保人员的水价优惠工作。要有实实在在的解决办法,制定周密细致的补贴方案,并落实到每个困难户头上。同时,物价部门将在水价调整后认真监督供水企业进一步加强供水管理,不断提高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
《人民日报》 (2005年12月19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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