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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被指乱收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 06:55 新京报

  本报讯 据《成都商报》报道 日前,成都大学老师杨茂“上书”国务院法制办,认为目前教育部通过部门规章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费有违行政许可法,属行政乱收费,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杨茂说,今年他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发现要交320元的认定费。

  记者了解到,教师资格认定费的源头来自教育部2000年9月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批文授权各地物价、财政部门自行核定收费标准。

  杨茂说,财政部的文件认定收费期限暂定为3年,此后若还需要收费,应该由教育部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新的申报和核准文件现在都没有。”杨茂说,即使有财政部的核准,也是违背《行政许可法》的。

  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教育部正在向财政部申报,马上就会有结果。至于该项收费是不是违背了《行政许可法》,这位负责人没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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