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供应商赞助费起价1600万 纳税时全额扣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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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09:01 新京报 | |||||||||
独家赞助商基准价4100万,赞助资金可在纳税时予以全额扣除 本报讯 (记者 郭晓军) 昨天,北京奥组委在其官方网站首次披露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供应商赞助的基准价位,其中,供应商为1600万元人民币,独家赞助商为4100万元人民币,这是北京奥组委的三级赞助计划中首次披露赞助金额。
基准价无特殊情况不下调 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基准价位是经过市场调研根据奥运品牌在中国市场的价值而定的,与国际奥委会共同商定的,如无特殊情况,不能下调。 北京奥运会供应商计划于12月12日启动,为了吸引广大中外企业参与到奥运会中来,北京奥组委在其官方网站开辟供应商专题,介绍赞助金额基准价、权益回报以及拟入选企业的类别等。 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部长袁斌介绍,北京奥组委将防止2008年北京奥运会过度商业化,适度控制独家供应商/供应商数量。她说,北京奥组委在选择独家供应商/供应商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企业的资信、品牌形象、是否与奥林匹克品牌价值相吻合等内容,然后才考虑赞助报价是否达到基准的价位要求,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能力是否能够满足奥运会的需要,以及企业是否做出开展奥林匹克市场营销的承诺。 赞助商级别不同回报不同 据了解,在位于第一级别的合作伙伴和第二级别的赞助商的征集中,北京奥组委均未对外公布过基准价位。 袁斌称,不同赞助级别的赞助商享有不同的权益回报,主要在标志使用组合方式、宣传媒介使用的范围和优先权、吉祥物使用权、接待权益、荣誉待遇、以及识别计划等多个方面获得的权益不同。 此外,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捐赠、赞助第29届奥运会的资金、物资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