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行政机构能否化解出口企业风险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03:25 每日经济新闻 | |||||||||
马红漫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正值四周年。四年后的今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发布了一份名为《国家风险分析》的报告,为这个特殊的日子加上了一个不太美好的注解。 报告显示,中国出口业务的坏账率高达5%。以2004年的中国出口额推算,每年因为
两个5%和2400亿元人民币的出口坏账预期,说明了一个事实,即中国目前的商业运作理念及环境距离国际贸易大家庭的第一梯队还很远。 出口信用保险对于出口企业有双重效用,一是出口信用保险为出口企业提供了有效的风险防范和转移渠道;二是具备融资支持功能。出口信用保险因其商业化运作特色而为WTO所接受,企业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所提供的信用保障,既可以获得贸易融资便利,也可以化解风险:对于商业运作而言,减少风险、融资便利就是赢利之途。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之所以发展不理想,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发布该报告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受自身体制制约。其广告词得意地声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我国唯一一家经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机构,但遗憾的是,正是这样一种政策性垄断造成了机制上的僵化和运作灵活性缺失。 从出口信保的服务对象来看,既需要出口、又缺乏商账调查和坏账控制的企业,绝大多数属于中小型外贸出口企业。这样的企业遍布城乡,小而分散且特征多样。为此类企业提供信用保险服务,仅仅依靠行政色彩浓厚的机构加以推动显然是无法奏效的。而唯一的“中国信保”在全国仅拥有12个分公司和7个管理部,甚至无法覆盖全部省级区域。因此我们看到,一面是单一而又数量缺乏的政策扶持机构,另一面是庞大的数十万计的等待政策扶持的企业,两者的反差是造成2400亿元坏账损失的重要制度原因。 入世之初,人们把目光集中在了汽车、金融、电信等行业,政府的政策扶持也集中在上述产业。但日前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直言不讳地说:“我看中国人离WTO是越来越远了,几年前,人们还知道多哈谈判,但是现在人们已经不知道香港WTO部长级会议了。”而对于进出口贸易,人们更多留意的是反倾销与反补贴等国际贸易争端问题,但对于大量出口所可能引发的出口坏账问题,却被政府政策指引所遗忘甚至误导,出口信用保险机制僵化就是最典型的例证。即便有关机构通过在人民大会堂发布报告的形式来引起媒体的注意,但如果公众不以为意,一份盛大公布的报告几天后就将在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与此同时,由于缺乏商业化机构提供的出口信用保障,企业依旧无法逃脱坏账的命运。 要说中国入世四年来的成功之处,最为突出的一点就在于对内与对外策略的合理运用:对外,在WTO框架中维护发展中国家应得的权益;对内,则抓紧时间在即将全面开放的领域,尽可能把率先实现国内的市场化开放竞争作为一个取向。后者对于参与竞争的企业适用,对于实施推动出口信用保险等机构同样也是必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