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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立规封股市“黑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 16:12 北京晚报

  本报讯股评家信口开河历来为投资者所痛恨,如今坑人害人的股市黑嘴终于有了寿终正寝的希望。今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将监管矛头直指股市“黑嘴”,违规操作“忽悠”中小散户的“黑嘴”将受到严惩。

  记者从《规定》中看到,证监会开列了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人员严禁触碰的13条“高压线”。其中包括:不得通过参与卫星电视等公共媒体栏目,在注册地及分支机构
所在地之外招收异地会员;不得出租、出借公司及执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或以租赁、承包方式开展会员制业务;不得以“黑马推荐”等方式明示或暗示投资者一定获得投资收益,或以"免费赠股"等营销方式招揽业务;不得以夸大、虚报荐股业绩等方式,进行不实、诱导性的广告宣传及营销活动,或传播其他虚假、片面和误导性的信息;不得直接代客操作,或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不得买卖本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不得与关联机构及其人员、有关利害关系人达成一致行动,操纵证券价格;不得在做出评价、预测和推荐之前,为自己或关联方进行交易提供相关信息;不得为自己、关联方及特定客户的利益,做出有损其他客户和投资者利益的推荐;不得与相关媒体、通讯服务机构及其他合作方进行咨询服务收入分成等等。

  

证监会表示,将严惩违规机构和人员,情节严重的,取消从业资格;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网络编辑:赵志芬

  《规定》同时要求凡是未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的,应在《规定》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递交申请,按规定程序取得会员资格。实收资本低于500万元的机构,须在2006年3月31日前提出切实可行的增资方案,在2006年6月30日前完成增资,否则停止会员制业务。

  记者了解。该《规定》将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邵泽慧J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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