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于200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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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 14:48 国家统计局网站 | |||||||||
记者从近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上获悉,我国将于200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农业普查是一项大规模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统一调查项目、统一填写方法,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农村住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农村住户、行政村和乡镇进行全面调查登记。1996年我国曾成功开
在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战略构想的起步阶段,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意义重大。实现全面小康,关键在农村。党中央、国务院把解决三农问题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重视农村社会,关注农民生活,支持农业发展。国家出台好的政策、进行科学的规划都要以全面了解民情、正确判断实情、准确掌握农情为基础。就全国而言,最落后的地区是农村,最弱势的群体是农民,最不稳定的产业是农业,过高、过低估计三农现状,对国家科学决策都是不利的,甚至是有害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的情况下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搞好农村发展规划的一次基础性工作,更是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从国际上看,普查是一个国家获得重大国情国力和基础信息的最重要的统计方法之一。定期普查和经常性抽样调查相结合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基本统计调查制度。西方国家从十九世纪中叶就陆续建立了农业普查制度,一般每5-10年进行一次。美国每10年组织一次全国性普查,另外每5年组织一次补充调查更新资料,在非普查年度则用普查数据作为样本框开展抽样调查。国际农业研究所自上世纪20年代开始倡导世界农业普查,联合国粮农组织从50年代开始承担制定每10年一个周期的世界农业普查方案,目前有100多个国家定期参加世界农业普查。自1930年以来,世界农业普查已经连续进行了8次。从1996年中国第一次开展农业普查起,中国的农业普查已经加入到世界农业普查体系之中,成为世界农业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时期标准是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时点标准是2006年12月31日。普查登记工作将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时间约一个月。普查采用属地原则,凡在我国境内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进行登记,而且一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只能在其所属地区进行登记。普查主要包括6个方面的基本情况: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普查将以行政村为普查区,以村民小组为普查小区,分别设立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普查员直接访问普查对象当场询问登记为主,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采集和核实数据。在农业用地普查方面,将与国土资源部密切配合,统一标准、分工合作、共同核查、共同发布耕地等农业用地数据。 目前,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国务院成立了以回良玉副总理为组长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省一级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也已经基本完成,省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多数是由分管农业的副省长担任,农业普查办公室设在统计局。普查经费按照国家与地方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 据悉,即将开展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将会是全世界规模最大的农业普查,涉及全国3万多个乡镇、60多万个村委会、2亿多农户以及大量的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单位。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与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相比,这次普查困难更多、情况更复杂、难度更高,但他们的工作目标是组织严密、方案科学、数据可信,要努力使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成为发展中国家农业普查的典范。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对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充满期待。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