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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次为台湾培训物业管理人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 03:2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2月11日讯(记者 傅晓峰)今天,台湾物业管理交流团来我市进行考察交流。据悉,在济期间,来自台中市的16位交流团成员将参加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等部门举行的物业管理师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据省劳动厅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国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其中物业管理员作为一个新兴职业,学员必须逐级考核。通过考核的学员可获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员(国家
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出国有效。台湾物业管理交流团成员在来济之前,已通过自学等方式对该职业教材进行了系统学习。

  在济期间,交流团成员除参加培训及鉴定外,还将到我市部分物业公司进行考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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