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奎:中国履行入世承诺打分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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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 01:59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王斌 实习记者 王欣 发自上海 在中国加入WTO四周年纪念日到来之际,《第一财经日报》就我国政府履行入世承诺等话题专访了上海对外贸易学院院长、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总裁王新奎。 《第一财经日报》:让您回顾中国政府在履行入世承诺方面所做的努力并给出一个
王新奎:如果要给出一个分数来评判也许很困难,但是我们中心有一个调查,是与WTO原副总干事斯道勒在澳大利亚的研究所联合组织的,我们每年找全球最权威的100名WTO专家,调查的内容就是讲对中国入世承诺的总体评价。现在,我们已经连续调查两年了,我们总的调查判断都是满意度在85%以上。 我国目前碰到的主要问题并不是履行承诺不够,因为履行承诺有三个层面了:第一个层面是修改与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措施,使之符合我们对WTO的承诺,这点我们还是做得比较好的。第二个层面的问题,就是这些法律的具体执行。第三个层面就是这些法律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题。根据我们了解,越到具体细则和执行程序的层面,满意程度就越低。 造成这个现象的主要原因,从纵向来讲,因为我国经济正在转型过程中,从横向来讲呢,我们地方政府之间的差异非常大,市场化的差异也非常大。这就造成了法律是修改到已经符合我们对WTO的承诺了,但是具体执行和程序理解方面可能地区之间有非常大的差异,有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做法也不一致。另外,国外一些机构和很多外资公司认为我们做得不够的,最集中的焦点问题就是知识产权保护。 《第一财经日报》:您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何建议? 王新奎:事实上,我们入世的时候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没有作具体承诺,因为当初我们制定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水平已经大大高于WTO要求的水平,所以就不需要作出承诺了。 但是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是个长期的过程。首先,这牵涉到公民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包括企业、个人;第二就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程度;第三,就是司法和政府系统,以及包括企业个人本身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可以运用的手段以及这种手段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第一财经日报》:中国加入WTO后,随着贸易地位的提高,中国今后也将面临更多的贸易争端与摩擦,我们应该对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抱多大希望?怎样运用它维护自身权益? 王新奎:面对贸易摩擦时,我们要认真对待各成员方所采取的贸易壁垒和贸易保护主义的这种措施,首先要在WTO规则下尽量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同时我们也要转变我们的经济增长方式,注意产业结构的提升,要让我们的经济增长成果让更多的发展中国家甚至发达国家共享,这个才是解决当前新的贸易壁垒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根本之路。还有一点,就是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它不是解决战略性贸易条件下的摩擦,是解决一般性外贸摩擦的,在贸易结构没有大的冲突情况下,它是有效的。但是,战略性贸易问题往往不是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的,而是通过双边磋商解决,所以这次我们和欧盟、美国达成纺织品协议都体现了这种解决途径,这也是历史经验所证明的。 《第一财经日报》:部分外资企业还质疑中国政府的透明度不够。您认为中国成为WTO一员后,政府部门在面对全球化的经济环境时,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政府面临的主要挑战有哪些? 王新奎:我认为,一方面,从政府来讲,要逐步提高透明度;另一方面,公众和企业也充分提高他们的参与度。比如,我们在网上征询意见,基本上访问率接近于零,发问卷也没有回音。我国的企业普遍缺乏参与意识,这一点上,我们和发达国家比起来,甚至印度、巴西、土耳其这些发展中国家比起来都有很大差距,他们公众参与意识很强。同样,外资企业比起中资企业参与意识强,所以他们会有很多质疑,但中资企业就不会对外国政府提出问题,有的人是因为参与能力不强,有的是因为发现和分析问题能力不强。 谈到政府的角色,现在我们遇到的一个问题是,这个体制是“脚朝上,头朝下”,比如贸易谈判过程中应该企业是原动力,然后再把他们的要求反映到政府,政府代表企业利益再考虑到国家整体利益去谈判。现在是政府去谈判,用谈判的结果来要求企业贯彻执行。这几年,政府的角色也在逐步转过来,但转得不快,所以我们谈判中就处于劣势,因为对具体的情况不清楚,你也不知道你背后的企业支持你的是什么,反对你的是什么。有的时候外资企业声音比较响,那么它们影响我们的决策就会比较多,我们中国自己的企业声音很小。这个时候,我们的行业协会和类似WTO事务咨询中心这样的NGO(国际非政府组织)就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这需要一个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