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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国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 21:45 新浪财经

  《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联合课题组

  中 国 企 业 评 价 协 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

  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司

  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经济部

  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社会服务部

  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5年12月 ·北京

  2005年中国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

  一、前 言

  党的“十五大”以来,为促进包括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在内的所有中小企业注1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政府陆续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我国中小企业取得了空前的发展,总体数量得到显著提高,获利能力明显增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3%,我国GDP的55.6%、工业新增产值的74.7%、社会销售额的58.9%、税收的46.2%以及出口总额的62.3%均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而且,全国75%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也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就工业来看,截至2004年底,我国共有中小工业企业273263家,其中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217409家,全部中小工业企业的资产合计达135823.5亿元。2004年中小工业企业创造的工业总产值达132192亿元,工业增加值为36853.7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27685.7亿元,利润6426.5亿元,上缴利税11784.7亿元,解决了5232万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工业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从2001年到2004年的短短三年间,中小企业的各项指标均实现了大跨度提高。其中,新增企业10万余家,增长了61.05%;总资产规模也上升了近六成,而工业增加值、产品销售收入及利税总额均翻了一番;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04年中小工业企业创造的利润是2001年的近2.5倍,年均增长达34.4%。(见表1)

  表1 2001—2004年我国中小工业企业的发展状况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01-04年增长率(%)

户 数

273263

194238

179874

169676

61.05

工业总产值:亿元

132192.0

工业增加值:亿元

36853.7

26852.4

21908.0

18826.0

95.76

资产合计:亿元

135823.5

102530.4

92529.1

86604.1

56.83

产品销售收入:亿元

127685.7

90619.2

72864.4

63246.5

101.89

利润总额:亿元

6426.5

4501.3

3371.4

2644.3

143.03

利税总额:亿元

11784.7

8795.8

7097.7

5923.8

98.94

从业人员:万人

5232.1

4441.9

4322.9

4273.1

22.44

  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不但是实现我国“十一五”计划宏伟目标的客观要求,也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为整体把握我国中小企业的成长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客观分析中小企业的产业结构与地区分布状况,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发展中小企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切实有效地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司、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经济部、民建中央委员会社会服务部、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课题组,运用GEP评估法对中小企业进行综合评估,追踪考察我国中小企业的成长状况。这项工作己连续开展了四年,评价模型与理论基础不断趋于完善,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本报告为《中国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的阶段性专题研究,着重考察我国工业中小企业的成长状况注2,力图客观地描述我国成长型中小企业的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本年度评价为第二次全样本测评,评估样本为2004年度我国全部中小工业企业,共计273263家注3 。经年度关联(连续四年的经济指标)和异常值剔除等规范化处理,实际有效评估样本为73716家。

    注1: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

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在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小企业是指从业人员数在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在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在40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注2:本报告中所涉及的中小企业均指工业中小企业。

    注3:本次报告所用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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