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战波每日经济新闻[2005-12-08]
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宣布,明年将把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纳税人以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纳税人纳入监控范围,并将因出口退税、享受税收减免等因素造成的纳税额度不达监控标准、但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
今年重点税源的监控标准是年缴纳“两税”在5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年缴纳营业税在100万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人。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纳入重点税源监控对象的30287家企业今年1~9月上缴的税收占全国税收收入的39.66%。
据四川万方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何晓军介绍,我国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开始于1999年,当年只有1400多家企业纳入监控范围。今年的家数是当年的20倍了,重点企业占全国税收的比例也大幅上升。
他说,经过几年的发展,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已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监控指标越来越细,现在已有一百多项指标,不仅有财务指标、统计指标,还有税务指标,而整个监控体系就是通过各指标间内在的逻辑关系建立起来的,这也是全国税收征管工作的预警体系。
尽管监控越来越严、越来越广,但我国偷税漏税的现象仍很严重。据统计,2004年税务机关共检查纳税人123万户,查补收入(包括补税、罚款和加收滞纳金)367.6亿元。其中查处百万元以上偷骗税案件3360件,查补税款1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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