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国有企业改革迎难而进 三大突出矛盾有效化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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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10:04 国资委网站 | |||||||||
吉林省提出要在今年集中完成816户重点国有企业的改制任务。在这场攻坚战役中,人员安置、历史债务和企业办社会负担是制约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的三大突出矛盾。吉林省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进行重点突破,使这些多年来困扰国企改革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列入今年改制计划的816户企业共涉及在册职工60万人。吉林省在改制操作中
企业债务问题是阻碍改革深入推进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吉林省除积极利用国家政策性破产核销呆账以及对严重资不抵债企业实施依法破产外,按照“政府主导,搭建平台,区分情况,逐户确定,分批处置”的思路,重点组织了改制企业金融债务的处置工作。省政府专门成立了化解改制企业金融债务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集中组织,在省国资委及各市(州)搭建了十个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专门处置改制企业债务的平台,省财政拨付4.9亿元专款做为资本金。目前已集中组织了第一批金融债务的谈判工作,拟对29.8亿元不良债务进行打包回购,并积极落实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加快对剩余债务的处理。 在吉林省省属企业中尚有19户兴办的社会职能机构没有分离,其中中小学和公检法机构193个,医疗卫生、市政消防、供水、供电等机构279个。吉林省制定了《省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实施办法》,确定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国有企业办全日制中小学和公检法机构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分离移交任务,分离移交经费全部由省财政承担,为此省财政每年要支付2亿多元,其它机构采取市场化分离的办法。目前,有关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已成立了分离移交工作小组,抓紧进行人员、资产清查认定及经费审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