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政府针对今年全市开展的合乡并镇工作中部分乡镇(街)领导班子和统计人员发生较大变化的实际情况,于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统计工作的通知》。《通知》从加强和规范农村统计工作,保持农村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统计队伍的稳定性,提高农村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农村统计在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中的重要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要求各乡镇(街)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统计工作的领导,把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到议事日程,认真执行统计法及统计工作相关规定,各乡镇(街)主要领导负责对统计工作的全面协调和领导,同时要明确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
二、要求加强统计原始资料的归档立卷工作,完善统计台帐,保持统计资料的持续和完整,切实做好合乡并镇后统计工作的衔接。
三、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区街道办事处应设立统计机构,配备一名以上具备统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统计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本行政区的统计工作,并会同有关人员负责农村基层统计工作。同时对乡镇(街)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做出了明确要求。
四、要求乡镇(街)统计人员工作发生变动需要调整时,应征求市统计局意见。
五、要求乡镇(街)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本乡镇(街)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和统计数据质量,同时要对本乡镇(街)的统计人员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对无证上岗人员要及时向市统计局报告。
六、要求各乡镇(街)统计机构对本辖区的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报表制发情况进行一次清查,依法废除违法调查和超过有效时限的调查项目以及非法报表。
《通知》同时明确,市统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依据统计法规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吉林省统计局)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