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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召开全国价格认证评估行政许可工作会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 18:07 发改委网站

  2005年12月6日至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召开“全国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行政许可工作会议”。会议肯定了六年来的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管理工作的成绩,进一步明确了对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还表彰了价格认证和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

  会议指出,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管理工作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主管
部门服务社会的主要窗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在价格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作为价格认证中的重要工作,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是国务院赋予价格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机构在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扎实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目前全国已有县级以上价格认证机构2955个,从业人员19672人。2004年,全国价格认证系统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和仲裁案件价格鉴定业务223.3万件,案值金额达2000多亿元。为保证司法活动和行政执法的正常进行,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价格评估是我国价格管理体制改革、商品价格放开后出现的新行业。近10年来,社会中介价格评估行业发展较快,目前从事市场价格评估的人员在全国约有20万人,各类价格评估机构达2万多个。由于价格评估行业的准入制度不健全,机构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评估行业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出现,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对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进行认定,将价格评估纳入监管范围,对规范价格评估行业,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将起到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价格认证中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和
国家发改委
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服务社会,公平、公正地处理好社会经济活动中出现的各种价格矛盾和争议,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管理工作。

  为加强对全社会价格评估的管理,规范价格评估行为,促进价格评估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国家发改委将从200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实施办法》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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