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今日上午通报,在距同江511公里的松花江摆渡河断面,硝基苯浓度已经持续8小时达到中国国家标准,12月4日6时浓度为0.0100mg/L。
在距同江388公里的依兰县达连河断面,硝基苯浓度缓慢波动上升,12月4日23时硝基苯浓度为0.1932mg/L,超过中国国家标准10.36倍。
小知识:硝基苯
近日环保部门每日向媒体发布松花江水质变化情况,多次提到一个化学物质硝基苯。为了让公众对硝基苯的水质标准限值和性质有更深入的了解,记者采访了有关环境标准专家。
专家解释,美国环保局将化学物质的致癌性分为五类:A类为确定的人类致癌物,B类为可能的人类致癌物(其中B1表示有限的人类证据,B2表示在动物中证据充分,在人类中证据不充分或没有证据),C类为可疑的人类致癌物, D类为没有充分数据证明对人类有致癌作用的物质,E类为有证据证明对人类无致癌性物质。美国环保局认为硝基苯属于D类,即尚未发现对人类或动物致癌的物质。
专家说,WHO在其研究报告《环境健康基准,ENVIRONMENTALHEALTHCRITERIA230》中引用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观点,认为硝基苯属于2B类,即表示在动物中有致癌作用,在人类中证据还不充分或没有证据(IARC的2B类相当于美国环保局的B2类)。但WHO声明这个结论不代表WHO的决定或政策。WHO2004年第三版《饮用水水质指南》中没有规定硝基苯的限值。
专家说,在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限值硝基苯为0.017mg/L,这与美国环保局发布的保护人体健康水质基准中硝基苯的限值一致。最新的俄罗斯饮用水标准于2002年1月实施,其中硝基苯限值为0.2mg/L,宽于中国国家标准。
专家说,0.017mg/L的标准值,本身已经考虑了硝基苯的直接和富集在鱼体中的影响,能够保证人终生饮水及同时正常食用所产鱼类安全,不会产生有害影响。即只要水中的硝基苯浓度低于0.017mg/L,即可饮用,也可以按正常数量食用该水体中生长的鱼类。但是,如果鱼类生长的水体曾受到污染,能否正常食用应通过农业或卫生部门的检测才能做出判断。
据了解,环保部门监测表明,截至目前为止,污染团已经通过的松花江各断面,硝基苯一直持续达标。
《新闻通稿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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