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深圳首推预选承包商制 拖欠工资企业不得入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 胡嘉莉 深圳报道

  借鉴香港的“政府工程牌”的成功做法,深圳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将于近日正式实施。日前,记者从深圳市建设局获悉,今后深圳的企业,倘若有恶意欠薪、串标、转包、挂靠或暴力抗法、偷税漏税等不良记录企业不得涉足政府工程。据悉,深圳市实施的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在全国属首例。

  据了解,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于11月14日发布《关于受理2005年度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申请的通知》,并从11月21日起开始接受企业报名申请。预选承包商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市、区(含街道)财政性资金投资或市、区(含街道)国有企事业单位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据介绍,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是我市一项酝酿多年,旨在解决工程招投标“择优”问题的重大改革措施,这项制度借鉴了香港“政府工程牌”的成功经验,目前内地其他地方还没有实行。

  深圳市成立的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是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建设工作的副市长、副秘书长以及市建设、监察、法制、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房产、规划等部门代表组成,负责预选承包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审查和发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名录的编制和监督管理。

  据介绍,本次受理的申请包括建筑企业的总承包商中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两个类别和专业承包商中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建筑

装修装饰、建筑幕墙、机电设备安装、园林绿
化工
程等6个类别。目前,在深圳注册及外地在深的施工企业共有1800多家,而设定的录取总名额为905名,入选率接近现有施工企业资质总量的50%。

  有拖欠民工工资等7种行为的企业不予列入名录。日前发布的《关于受理2005年度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申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明,为保证预选承包商的质量,促进优胜劣汰激励机制的形成,对进入名录的承包商实行动态管理。

  《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指出,有拖欠民工工资逾期未整改,因行贿、串通投标等而受处罚、拒绝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等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办公室应当提请委员会将其直接清出名录。对被清出名录的承包商,两年内不接受其加入申请。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44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