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权整顿风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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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 12:12 和讯网-《财经》杂志 | |||||||||
2005年以治乱为主;2006年以治散为主;2007年年底前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一个目标 □ 本刊记者 李其谚/文 在矿难频仍的季节,一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行动正如火如荼展开
11月上旬,一个专门协调会议后,国土资源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整顿规范办公室成立。小组由孙文盛部长领衔,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贾其海任办公室主任。 在此轮整治风暴中,“官煤勾结”是调查的头号重点问题;整治行动也确实由此开始,随即扩大到所有矿种,尤其是油气、铁、锰、钨、稀土、石墨、黄金等在开发过程中问题突出的矿种。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介绍,将组织对各地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包括“打击无证勘查开采、全面查处越界开采;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全面开展煤炭资源回采率的专项检查等”。 引人注目的是,参加联合行动的不仅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商务部、国家环保局、工商总局等管理部门,还包括公安部和监察部。 这场整治行动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接连发生的矿难。8月18日,广东梅州矿难后不到半月,国务院下发通知,“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从今年1月至11月13日,全国煤矿企业已发生49起特大事故,死亡1325人。 8月7日梅州矿难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发现,梅州大兴矿没有获得国土资源部门的采矿许可证。调查组组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直言,大兴矿难背后存在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 一场清理行动就此展开,并迅速扩展到其它领域。国土资源部派出了六个督查组,对全国23个省(区)的整顿工作进行检查。10月下旬,大部分省(区)确定了整顿和规范工作方案。“整顿工作的主体实施部门还是地方政府。”国土资源部的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财经》。 按国土资源部的计划,这是一项为期三年的大规模行动——2005年以治乱为主,2006年以治散为主,2007年年底前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今年的任务,是清理勘测和开采矿产资源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专向整治油气、铁等开发秩序问题突出的矿种,以及影响铁路、公路和饮用水源安全的采矿行为。 在中国能源网信息总监韩晓平看来,国土资源部最终希望通过清理探矿权和采矿权、强化资源税的征收,把不具能力的企业逼出市场。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显政曾在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上指出,中国煤矿事故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煤炭的产业集中化程度低”。他举例说,去年全国各类煤矿有25236处矿井,平均每处产出仅7.75万吨。而目前世界上先进的产煤国家都已形成相对垄断的格局。美国前四家煤炭企业市场份额为47%,澳大利亚前五家煤炭企业市场份额为72%,而中国前八家煤炭企业占全国煤炭产量的比重只有20%左右。 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主要原因之一,是探矿权与采矿权管理长期处于无序状态。中国的矿产早年基本无偿划拨给企业。1986年10月1日实施的《矿产资源法》明确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1998年,修订后的《矿产资源法》规定,探矿权人、采矿权人要向政府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 但在实际执行中,煤炭行业撤消了主管部门后,相当于取消了原有的准入制度,局面基本失控,“谁想挖谁挖”、“官煤勾结”现象比比皆是;小矿主们只挖成本低的煤,采出率非常低。据韩小平了解,国有煤矿的采出率大概是30%,民营小矿不到15%。 乱开乱采的现象不止于煤炭。国家安监总局研究中心主任郭云涛认为:“矿权管理在转轨中没有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出现了混乱。矿难是造成的结果之一,更重要的是大量资源被浪费、被破坏。” 从2003年起,国土资源部重新强化矿权管理,规定一级市场的采矿权必须公开挂牌拍卖。国土资源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贾其海介绍,目前采矿权是四级审批制,探矿权是二级审批制;跨省界和海域的、重要矿种、外资的采矿权由中央审批,小部分审批权限授权给省市县。 此次整治行动欲“用刑法手段惩治没有采矿权而胡乱采矿、污染环境行为”,在业内人士看来,可属亡羊补牢。“把没有资质的、没有道德的企业从这个行业逼出去,通过税收、准入机制逼其就范,行业整合才能真正启动。”韩晓平说。 但在利益格局纵横交错的情况下,以地方政府为检查主的整治行动能否收效,许多业内人士持保留态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一位研究员指出,规范矿业权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方法并不适当。历史上矿权整顿的效果并不明显。“矿权的规范还是应当走市场化的道路。” 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承认,“主要问题是地方保护。往往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有些是有政府工作人员的参与,包括公检法的参股。”但他仍希望,“通过三年的努力,局势会有明显的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