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产品受惠CEPA减免关税近3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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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 01:53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李溯婉 发自广州 据海关统计,2004年1月至2005年10月,内地进口享受CEPA零关税优惠的香港产货物总值3.5亿美元,减免关税2.1亿元人民币;进口澳门产货物总值110.92万美元,减免关税92.6万元人民币。
正值CEPA 实施700 天之际,昨天,海关总署与商务部联合对外通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实施情况。 商务部巡视员陈星表示,在短短两年内CEPA对全部港澳产品实施零关税以及对26个服务行业开放,落实的范围之广、速度之快,这是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所无法比拟的。 目前,内地已对1108种和509种原产香港和澳门的货物实行零关税,基本囊括了港澳现有生产的全部产品。今年前10个月,内地与香港、澳门的进出口贸易额达到1071亿美元和14.8亿美元,其中与香港同比增长了20.9%。 海关总署副署长、广东分署主任孙松璞在《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海关总署密切配合商务部,牵头组织了CEPA原产地规则与标准的磋商,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既不会冲击内地相关产业、又充分照顾港澳本土产业特殊情况的CEPA原产地规则。截止到今年10月份,内地海关已接受港澳签发CEPA原产地证书8993份,涉及货物198项,金额3.9亿美元。 “在2006 年CEPA 实施第三阶段,海关将在现有基础上,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信息交换平台,对原产地证书发放、港澳工厂登记情况、CEPA实施效果评估、各产业受惠及发展趋势、CEPA货物通关问题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广泛、充分和及时交流。此外,为进一步推行通关便利化,粤港澳海关计划于明年初尝试建立粤港澳海关快速通关模式,减少车辆在口岸的重复查验作业,免除通关车辆在口岸递交纸质载货清单的单证作业和口岸施封作业。”孙松璞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