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事项处理工作,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对维护企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近日,重庆市国资委信访事项复核委员会正式成立。该委员会由市国资委分管改革稳定工作的两位副主任任主任委员。
该委员会主要职责:一是受理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已作出复查意见且信访人在规定时
限内提出复核申请、属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二是受理信访人复核申请后,信访事项复核委员会办公室应对是否启动信访事项复核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信访事项复核中定向涉及某一处室的工作职能时,由相关业务处室提出复核意见依据并会同信访处作出复核意见,必要时可商市级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举行听证;四是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和相关政策法规,对已受理的信访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复核意见,并将复核意见书面告知信访人,同时上报市信访办备案;五是对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作出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如缺乏事实依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责成企业集团重新调查处理;六是如不属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撤销企业集团作出的复查意见;七是对不属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及时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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